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收集5篇)
时间: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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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
1建筑施工中危险源的常见类型
按《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6441)进行分类,其中涉及建筑施工的主要危险源共十六类,其中常见危险源主要有七个,即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
2重大危险源管理主要内容
一般来讲,重大危险源管理主要涉及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应急处置等内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强调基础管理,注重管理过程中的深层问题,进而以日常事务管理为抓手,对可能引发重大危险事故的部位严加控制,全力整饬安全惯性问题,加强源头控制,基于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建立一套严格的重大危险源控制体系。
3重大危险源管理基本原则
3.1坚持结合实际、创新发展的原则。推行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对现有安全管理的传承和加强,是安全工作在新时期的完善、创新和发展。推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从实际出发,不生搬硬套一般的风险管理理论,不人为地划分重大危险源等级,通过准确把握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所具有的全系统性、全过程性和易发多变性特点,加强重大危险源动态研判,从安全管理的功能建设上加以控制,从源头上加以解决。
3.2坚持规范管理、强化基础的原则。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加强管理,有效掌握重大危险源,使之导向安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重大危险源表现在现场,但真正的风险源在于管理不规范、责任不落实、考核不到位等管理问题。要正确把握工作思路,坚持从管理源头上解决重大危险源控制问题,大力强化安全管理基础,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努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对安全生产全过程的掌控,使生产运行过程处于有序平稳、持续可控状态。
3.3坚持系统控制、整体协调的原则。重大危险源管理,涉及企业整个系统的方方面面,必须加强系统控制与整体协调。从企业到项目部,从安质管理系统到工程技术管理系统,从专业管理部门到经营开发、计价合同、财务、人力资源、物资设备、企业策划等综合管理部门,都必须着眼大局,协同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承担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强化施工生产各个环节以及与此相关的“综合部”重大危险源控制和防范,确保企业施工生产长治久安。
4重大危险源管理思路
4.1通过风险辨识与评价,识别存在重大危险的作业项目,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分类、分阶段地列出重大危险源作业项目清单,并且在实践中坚持积累,不断丰富清单内容。
4.2通过风险分析识别导致事故的潜在因素和事故类别,项目实施前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作业安全控制方案。
4.3通过制定重大危险源作业安全控制方案,形成重大危险源作业安全控制卡、安全管理及监督责任人,在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中根据控制卡内容进行安全管理、监督并进行签证,对重大危险源作业管理和监督过程留有文字记录。
4.4根据实施过程的监督状况和发现的问题,形成经验反馈,通过循环和差异化处置,最终形成标准化控制方案,用于新的同类作业的执行方案。
5重大危险源管理流程
5.1识别公示
5.1.1工程施工前,项目部根据承建的施工范围和特点,组织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按照GB/T28001-
2011标准要求进行辨识与评价,编制《XX工程事故隐患与风险评价结果一览表》。
5.1.2重大危险源项目排查、评价的依据。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要求。②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③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首次运用。④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⑤曾发生过事故,且未有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⑥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⑦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⑧环境影响:项目周边环境、易引发公共突发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地下管线设施,当地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等。环境破坏:作业环境和周边环境不能满足安全作业环境需要。⑨地质不良、自然灾害(台风、洪涝、泥石流等)。⑩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有重大变化时。
5.1.3重大危险源排点范围。①依据分项工程顺序按工序逐项进行排查。②排查过程要考虑外部环境,包括地下地上干扰物、地质、自然条件等客观因素。③与工程相关的各项辅助工序和过程的排查。④大型机械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轨行车辆管理及使用过程的排查。⑤物资储存、运输、保管过程的排查。⑥员工(含外协队伍、劳务工、临时工)办公场所、驻地、材料储存地、预制梁场、铺架基地场等的排查。
5.1.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按上述程序,及时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价。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②生产、经营、活动范围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如承接新项目、新设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③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
5.1.5工程项目进入正常施工期后,每半年至少对重大危险源项目重新进行一次排查并评价。企业各级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实施动态管理。
5.1.6项目部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安质、物设、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按分项工程或工序,识别施工作业过程中重大风险源。每季度末将本项目下一季度重大危险源清单和控制目标及管理方案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5.1.7企业安全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项目部上报重大危险源清单,组织汇总、评审、确认,公布下发企业季度《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每半年更新编制企业《在建项目重大危险源等级情况统计表》上报备案。
5.1.8有关重大危险源的施工项目一律执行公示制度,以儆效尤。公示牌要设立在醒目位置,重大危险源出现的时段、名称、潜在性危险因素以及有效的控制措施必须写入公示内容,另外要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
5.2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①重大危险源实施前,项目部须会同技术部门提前制定转向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只有通过技术部和工程监理部们审批后才可正式启动实施。②组织专家团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对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就不合理之处向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监督其落实整改。修正后的方案报审核部门进行二次会审。专家团的整改意见可作为方案的附件。③除专家团以外,勘察、设计、建设、监理以及安全监督机构五个单位也应该指派专人参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工作,以期不断优化方案设计,降低实施风险。
5.3施工方案实施
5.3.1重大危险源控制基本原则。消除优先原则:科学规划,严格管理,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源头控制,应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比如无害工艺技术、遥控技术)消除危险源,达到本质安全。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遥控技术等。
降低风险原则:针对不能根除的危险源,将管理重点放在风险控制上。风险控制要强调过程管理,要求技术和工艺规范化,对存在安全风险的重大危险源加强管理和控制,力求将损害程度降至最低。比如,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作业时,按要求做好临边防护及隔离措施,定期对支护、边坡变形进行监测等。
个体防护原则:在采取消除或降低风险措施后,还不能完全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时,最后考虑个体防护设备,作为补充对策。如模板支撑、拆除时,操作人员穿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工作鞋等。
5.3.2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建筑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应该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力量对本企业施工设备和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安全人员的培训,促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排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5.3.3制定重大危险源施工应急预案。预案的制定力求规范,预案内容力求全面、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尤其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抢险救护的工作;建立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等相应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5.3.4施工阶段,项目部必须指派专人监督现场施工活动,认真履行领导带班以及管理人员旁站职责,竣工验收环节要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技术复核与隐蔽工程验收,确保规范施工、规范管理。
5.4施工验收。①落实重大危险源管路方案后,由项目经理牵头,会同现场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及原方案论证专家组代表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操作规程,共同组织验收。没有通过验收的重大危险源未经整改不得施工。②通过验收的重大危险源施工项目,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必须备案管理,并且备案上要有负责人签字认证。
5.5施工(使用)管理。①企业各级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企业每季不少于一次。②认真履行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上报制度。各级项目部应及时将重大危险源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控制、方案执行等情况报告上级工程技术和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各级工程技术和安全质量管理部门通过“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分级监管的原则对重大危险源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通过交班会等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属本级监管的重大危险源的进展情况,在重大危险源作业实施前,预警信息,牵头组织对项目的重大危险源防范工作进行检查落实,遇特殊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各级工程技术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特别是现场工程技术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做好监督记录备查。
5.6施工销项。重大危险源施工完毕,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消除。消除的重大危险源,要书面告知上级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进行重大危险源销项。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辨识、更新,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1]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S].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除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政府安监部门监督管理行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事故防范和控制能力及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确保化学品事故人员死亡人数稳中下降。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面谋划、突出重点、把好源头、夯实基础”的工作思路,围绕“本质安全”这一主线,强化“隐患整治和项目准入”二个重点,做好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三同时”、推进标准化工作三个结合,实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促使我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三、主要任务
按照《20*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我省《全省工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并结合“20*行动”隐患整治情况,要有“严查、严管、严罚”的决心,结合许可证换发、安全标准化、建设项目许可等手段积极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依法采取处罚、责令停产整改、提请关闭的行政措施,以保证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确保事故隐患不回潮、不反弹。针对当前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今年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为:
(一)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不断强化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二)加强对制度化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和指导,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继续推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挂牌制度。
(三)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制度体系。在企业隐患自查基础上,由企业聘请专家,定期对企业尤其是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现场进行重点安全检查,帮助企业查找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安监部门重在对企业自查情况的督查,对企业还存在未排查出的隐患时,视情要对企业进行处罚。
(四)督促企业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和化工生产技能培训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从业资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相应专业技能和知识且做到持证上岗。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从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规范入手,发动全单位员工开展查身边隐患、“反三违”活动,使每一位员工培养成处处遵章守纪习惯,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五)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化工生产企业改造提升。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重点整治采用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强对工艺安全、设备设施、自动控制、应急处置、人员资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推动企业在涉及高危工艺的反应单元,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加装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
(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真实性和符合性的督查。落实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措施,督促评价机构其依法承担相关安全技术及报告的把关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对相关安全技术报告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机构,要视情予以通报,责令停业整改,直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加强化工危险作业场所、环节监管指导,防范此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在化工企业继续推广实施《浙江省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化工(科研)试验性项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提纲(试行)》等技术规范,规范企业安全作业行为;进一步完善并实施重大危险源“二牌一箱”制度、事故警示牌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告示牌制度和化学品事故专项报告四项制度。
(八)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试生产(使用)备案工作,提高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化工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监管跟踪机制,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跟踪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九)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力争在20*年底前8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0%以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条件,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行政许可准备工作。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过程中,严把换证条件,对安全管理“滑坡”、安全条件下降等不再具备领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坚决不予换证。根据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各地要对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企业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为实施危险化品使用行政许可打好基础。
(十一)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和继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对未持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件的从事危险化学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提请当地政府实施关闭。按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吊销相关许可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十二)规范自身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推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自身工作的标准化,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台帐、行政许可工作台账、日常监督检查台帐、企业安全档案等基础台账。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统计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
四、工作安排
根据总局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各市、县(市、区)安监部门负责本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省部属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企业部署开展,所在地市安监部门负责联系和监督指导。整治工作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以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安监部门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企业必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举行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
3.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要聘请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4.企业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台帐。
5.符合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条件的、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的,按省局要求规范挂设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和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并落实整改或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要求企业于5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当地安监部门上报隐患排查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按照国总局省局确定的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各地安监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部署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迅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出部署,要做到层层落实,督促企业尽早、认真落实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2.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督查。对企业自查出的隐患未制订整改计划的、隐患未排查出的以及以上工作未落实的,予以处罚;
3.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
4.督促企业对危险作业场所、环节安全管理,按照省局四个技术规范性文件落实安全作业措施;督促企业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等四项制度;
5.对涉及危险性较大工艺、设备企业开展调查,督促企业对工艺安全、设备设施、自动控制、应急处置、人员资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引导企业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加装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
6.对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企业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为实施危险化品使用行政许可作好准备工作。
7.按照省局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相关工作制度,六类台帐和安全检查记录,加强档案管理。
8.将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建立台帐。6月底前,市安监部门向省局报送企业隐患自查自纠统计台帐及其他工作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总结。
9.对被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的企业,到期且整改完成后,安监部门须对企业进行整改验收。逾期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继续停产整改;对整改无望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10.11月底前,市安监部门向省局报送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打击非法、行政处罚、挂牌等工作台帐及阶段性工作总结。
11.12月底前,市安监局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参照“20*行动”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标准,县(市、区)的考核验收工作。
省局将在2009年1月上、中旬对各市的考核验收工作,并将考核验收情况通报全省。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严密部署,广泛发动。
各地安监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部署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严格治理标准,通过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宣传,提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安监部门要从本单位各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和专家的作用,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根据“分级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区域划分,逐级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各级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积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从“人、机、环境、管理”四个方面全方位系统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调动专家和社会中介的技术力量,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将专家技术性检查指导和安监部门监督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安全监管效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紧紧抓住本地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共性问题的隐患,要研究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制定方案、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规定期限,确保重大隐患及时得到治理。
(四)严格执法,强化职责
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对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纵容、包庇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不配合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对隐患整治工作不负责、“走过场”、上报数据弄假成真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这次会议,主要是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分析研究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当前一段时间全省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全面推进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和紧急停车装置安装改造工作,截止阀技术提高化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王军民副省长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亲自冒雨到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检查调研,并多次听取我们关于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有关情况的汇报,减压阀新闻对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下面,根据王军民副省长的指示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省是化工大省,化学工业是全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量大面广。据统计,2007年,全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实现销售收入8587亿元、利税131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5%、14%,占全国同行业的16.5%、18.7%,居国内同行业首位。截至2007年底,全省拥有规模以上化工企业3789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9531家,从业人员70多万人,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936家,经营企业25963家,储存企业73家,运输企业559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和广大化工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狠抓“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不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对小型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中国水泵论坛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三年多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今年1—10月份,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9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减少7起和18人,下降了43.8%和62.1%,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总体稳定的态势。
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事故险情也不时出现。9、10两个月时间,省内就发生了3起较为严重的事故险情。虽然这3起事故及时得到了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化工行业的整体现象看,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差、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低等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特别是一些建厂时间较早、发展较慢的化工企业没有及时进行技术改造,没有实现工艺的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大多数小型化工企业仍然沿用传统的人工控制方法,反应压力、温度、液位等工艺参数靠人工控制读取,反应物料投放等工序靠人工手动操作,没有安装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系统,生产工艺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较低。从近年来我省化工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看,由于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报警系统缺乏或者不完善,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发生乃至伤亡损失扩大的事故占有相当的比例。2002年以来,全省化工企业共发生事故110起,与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报警系统缺乏或者不完善有关的事故52起,占总数的47.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18起,与此有关的事故7起,占总数的38.9%。
今年北京奥运会结束后,外省化工企业接连发生两起重大、较大爆炸事故,均与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缺乏或者不完善有关。一是8月26日,广西维尼纶集团公司有机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导致20人死亡,60人受伤,周边3公里内约1.15万人紧急疏散,同时造成附近龙江水体轻微污染。该起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据国家安监总局领导介绍,该厂储罐没有压力、温度、高低液位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甚至整个生产装置区都没有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二是9月14日,辽宁省辽阳市灯塔金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失踪、2人轻伤。据国家安监总局通报,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当班工人违章脱岗,硝化反应失控,导致着火爆炸。该企业的硝化反应釜没有装备高温报警、高温联锁停车及超温时自动排料装置;冷冻盐水系统也没有自动调节装置,仅靠操作工现场监控、操作。这些血的事故教训提醒我们,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不能有丝毫的懈怠,用先进的技术和装置保障安全生产刻不容缓。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监总局分别发出通知,在全国化工行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要求加快推进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化进程,加快改造采用危险工艺但没有实现自动控制的化工装置。省政府办公厅即将下发的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安监局也将于近期出台推进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作的意见。对此,各级安监部门、各化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要深刻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作
去年下半年以来,省安监局先后对高危险工艺和中小型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的安装改造提出了要求,并将这项工作列入了今年工作的重点,淄博、枣庄等市积极在部分企业进行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他市也都结合当地实际,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在全省推进这项工作总的要求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手段,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原则,紧紧围绕“一个目标”,着力抓住“四个环节”,扎实做好“六项工作”,加快推进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安装改造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个目标”
2010年底前,全省所有采用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实现工艺过程的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完善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工艺指标的超限、联锁报警装置,配齐安全阀、防爆膜等紧急泄压装置;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加氢反应等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实现自动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
“四个环节”
一是确定危险工艺装置。各化工企业要根据物质、温度、压力、反应器类别、容积等五项指标,采用危险度评价法,综合分析化工装置的危险度大小,将涉及硝化、磺化、卤化、氧化、重氮化、加氢反应等危险工艺及其他高危险度的化工生产、储存装置,纳入安装实施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报警装置的范围。
二是制订安装改造方案。各化工企业要根据化工工艺特点和控制系统复杂程度,优化安装改造方案,分别采用智能自动化仪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控制系统(SIS)等,或组合采用几种控制系统,实现安全、可靠、灵敏、不需要人工动态操作等功能。
三是实施安装改造工程。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程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承担,严格按照确定的改造方案进行;安装改造前后要有完善的开停车方案,落实好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化工装置的开停车安全。
四是验收自动控制效能。各化工企业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安装改造完成后的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报警装置进行验收,全面掌握工艺控制参数及控制点、安全控制工作原理、安全质量保证责任范围以及系统日常维护要求等
3,建立安装改造的档案,确保装置运行安全可靠。
“六项工作”
一是调查研究,制订方案。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要求,在前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本地区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的安装改造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这项工作。有关化工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抓紧开展化工装置的危险度评价工作,根据评估情况和企业实际,制订和优化安装改造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和研究、设计或安全评价单位,对各化工企业工艺装置的危险度评价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根据危险程度,分别提出企业安装改造的时限要求,列出工作进度表,分期分批推进工作,突出抓好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险工艺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的安装改造工作。同时,要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抓好安装自动控制系统或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工作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在行业推广。
三是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与化工装置的手动控制相比,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报警装置的应用,对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操作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化工设计、安全评价等单位和有关专家,开展自动控制或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有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各化工企业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引进人才、聘请有关科研设计单位服务等方式,配备符合需要的操作人员和技术力量。
四是加强对设计和安装单位的管理。各地要建立和落实对化工企业自动控制系统或安全联锁报警装置设计、安装工作质量的跟踪考核机制,对这一系统的安全、可靠、适用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组织进行评估。要推选信誉高、专业实力强的机构开展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设计和安装业务。严格限制或禁止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下、设计安装质量较差的单位承接工作,确保安全技术改造的实用、可靠。
五是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措施。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关,要将是否安装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作为安全许可的必要条件。凡是符合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要求、2010年底前未安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安装的企业,一律视为安全设施配置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取消安全生产许可,予以停产整改。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没有配置自动控制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的,一律不予安全审批。
六是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引导扶持。省安监局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扶持鼓励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作的政策措施。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将这项工作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和提升化工产业层次等结合起来,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安装安全联锁自动报警装置的,要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
三、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年度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为确保完成今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明年工作打好基础,下面,我再强调一下近期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第二阶段的安排,深入到基层化工企业进行检查。要按照不放过每一家企业,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不放过每一个生产岗位和环节的要求,督促企业把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暂时不能整改的,也要明确责任,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根据王军民副省长的指示要求,省安监局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了这一文件的贯彻落实意见,将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各级安监部门要尽快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抓紧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意见,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结合“隐患治理年”工作安排和全省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对新、改扩建项目的专项检查,加大对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试生产方案组织生产,确保试生产期间的安全。
四是落实“隐患治理年”第五战役的部署要求。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以防冻、防凝、防静电、防粉尘爆炸、防年底抢进度、抢产量为重点,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四季度出现“三超”和“三违”抬头、事故“翘尾”现象。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年内事故的结案情况进行督查。
五是抓好年初布置的各项重点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加快安全距离不足化工企业的搬迁工作;按照动态分类监管原则,积极探索加强小企业监管的方式;严格标准,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关键词:危险源控制管理脱硫制硫装置
一、危险源的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录》等及中石化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将装置的酸性气分液罐、再生塔回流泵、硫化氢燃烧炉、酸性气工艺管线、硫化氢转化器通过分析与评价作为危险源严格控制。
二、危险源的特点
脱硫制硫装置危险源具有以下特点:危险源点多、面广,进入危险区域作业随机性较大,频繁度高。一旦发生泄漏极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三、控制对策及办法
对策:
(1)管理控制:从源头、制度、落实、预案等多方面进行的管理控制。
(2)控制人为因素:人为失误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操作失误、指挥错误、不正确的判断或缺乏判断、粗心大意、厌烦、懒散、疲劳、紧张、疾病或生理缺陷以及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等。
办法:
(1)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的安全化;其次,做到操作安全化,人行为控制与技术控制相结合的控制管理办法。
(2)技术控制:采用技术措施对固有危险源进行控制,如将原有的非密闭采样改为密闭采样、配备便携式报警仪、增加气体防护装置、增加可视探头监视等手段,进而减少事故发生频率。
1.建全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完善控制措施
1.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危险源确定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源重点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程序及预案、培训考核制度、交接班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
1.2明确责任:根据各危险源的等级,分别确定各危险源的负责人,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3专职安全人员要对各级人员进行检查的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实现闭环管理。
1.4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严格交接班管理,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安全检查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危险源的作业经过审批方可作业,所有操作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2.操作人员和外来人员的行为控制和危险源的告知管理
2.1职工人员培训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2.1.1每个职工必须熟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知识。熟悉生产设备、作业场所、工作岗位的特点,以及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
2.1.2将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与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相结合。对职工开展“点餐式”培训,充分利用网络教育拓宽员工的培训渠道,鼓励职工开展跨工种,跨岗位培训,只有提高岗位操作技能才能保证安全操作,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2.1.3提高操作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应急能力。将应急预案的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能力相结合,通过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使职工能熟练掌握应急状态下的处理方法及程序。
2.1.4强化外来人员的教育。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装置概述、物化性质、危险特性、健康危害、急救方法、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泄漏的紧急处理及逃生方法、典型事故案例。
2.2设立危险部位标识,绘制危险部位平面图。在装置危险部位均用红色的油漆线给予标注,同时,装置的硫化氢管线用斑马线进行标识,使外来人员对危险部位一目了然。
3.技术控制与人行为相结合
3.1酸性气分液罐的管理
酸性气分液罐危险部位和操作危险环节为酸性气采样、酸性气罐的脱水操作及设备静密封点泄漏。为了预防上述作业事故发生,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3.1.1在有可能泄漏硫化氢造成中毒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牌,明确作业防护措施。
3.1.2作业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有两人同时到现场,站在上风向,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3.1.3是对酸性气罐、弯头、焊缝进行定期测厚,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掌握腐蚀趋势,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3.1.4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3.2再生塔回流泵管理
3.2.1操作该泵时必须有车间管理人员或班长在场。
3.2.2机泵启动、切换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作业时必须两人同时到现场,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并站在上风向操作。
3.2.3对回流泵定期切换定期检查,保证回流泵安全运行。
3.3硫化氢燃烧炉的管理
3.3.1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3.3.2加强仪表定期校验,确保测量准确。
3.3.3各静密封点的泄漏率必须保证控制在0%。
3.4加氢反应器防止腐蚀措施
3.4.1在易冷凝发生露点腐蚀的部位加保温和强伴热,使尾气的温度高于SO2和SO3的露点温度。如尾气线加四伴热或使用夹套管,与尾气相连的接管、短节、仪表嘴子、采样嘴子接管等增加夹套伴热。
3.4.2优化工艺操作,严格控制。杜绝过程中O2过剩,避免生成SO3,降低腐蚀。
3.4.3在装置停工后,将装置的过程气系统用盲板隔断,充装惰性气体,加以保护。
3.4.4严格控制尾气焚烧炉的燃料瓦斯中的H2S,降低燃料瓦斯燃烧而产生的SO2。
3.4.5优化工艺操作,维护好在线H2S/SO2及H2等分析仪表的完好性,充分利用仪表,严格控制。明确了Claus制硫部分的H2S/SO2的比值等于或接近2;H2在线分析仪3-4%,以保证过程气中没有过剩的SO2产生。
3.4.6完善急冷水塔底出口的在线注氨系统和在线PH值分析仪,以保证PH值的中性或偏碱性,完善工艺防腐。
3.5技术改造
通过将原有的非密闭采样改为密闭采样、配备便携式报警仪、增加气体防护与检测装置、工艺管线材质升级、增加可视探头监视等手段,减少事故发生频率。
四、效果
根据脱硫制硫装置作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划分危险源并强化控制管理。十多年来,未发生过人身中毒和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强化危险源的管理只是我们安全管理的一个方面,做到物体、设备、环境无隐患管理,仍是我们长期的努力方向。
一、一年来工作总结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国发〔〕23号)及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新规定、新精神,在前一时期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深入调研,结合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实际情况,经过反复论证、几易其稿,以省安委会名义11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下发各市州政府、省直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共31条指导意见,贴近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此,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强化危化品监管,出台了31条针对性极强的措施”。省质监局、市政府等单位已就如何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
2、提出了《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今年大连、南京等城市接连发生“7.16”“7.28”事故,如何做好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成为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新课题。在秘书长亲自指导和局领导国庆同志的具体组织下,在有关处室的紧密配合下,我们组织收集资料、横纵对比,充分听取市州政府、省直相关部门建议、意见,提出了《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为省委省政府作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决策提供了依据。
3、制定了《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按照统一部署,制定了全省第一个危险化学品专门规划——《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从战略的高度,谋划了“十二五”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的蓝图。
4、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程序、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管理,再次修订、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程序、审批制度,修订了《危化处安全许可制度》,分许可项目制订了许可流程图,明确了各个环节办理时间要求。下半年,结合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再次全面清理安全许可,制定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权力运行制度。
5、下发了自动化、标准化等管理意见。
提出了我省15项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实施意见以及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意见。
6、实事求是,谋划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监管措施。
今年我们根据形势的发展,就如何开展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监管进行了调研,并进一步谋划下一步工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
(二)着力计划执法,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计划执法和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以务求实效和树立权威为原则,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管理、治理安全隐患。
1、依法依规开展计划执法。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制定执法计划,明确10家计划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并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有效推进。3月份第一轮计划执法中,危化品执法组在10家计划执法企业,排查安全隐患158项,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文书16份,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0份,并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划分为abc三类企业。第二轮执法检查我们对所有计划执法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第一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通过检查确认已整改到位安全隐患120项,38项列入企业本年度整改计划,新发现安全隐患25项。11月份执法对10家计划执法企业进行“年终清算”,对几轮执法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次复查,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是计划执法企业无一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中石化巴陵分公司近年来首次实现“零死亡”;二是计划执法企业共投入4000余万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水平均有较大幅度提升;三是一批久未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治理,郴州华湘化工有限公司的液氯储罐隐患、常德海利化工农药有限公司罐区隐患、宜化化工有限公司高压机房离民房安全间距不足的问题等经计划执法提出后,引起了企业的高度重视,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四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等高层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我要安全”以成为其共同的理念。对计划执法提出的问题,企业负责人都专门召集有关人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并限期按照指令整改到位;五是发现、总结了一批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如宜化化工公司奖罚分明的安全文化,中石化巴陵分公司把安全隐患和问题消除在一线的做法,衡阳建滔化工公司企业负责人驻厂带班制度;六是解决了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深层次的问题,如智成化被柳化集团收购后出现安全重视程度下降,安全管理机构降格,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层次降级,安全管理水平滑坡等问题,经省局计划执法得到解决;七是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的同时,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会诊,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了安监部门地位,受到企业欢迎。
2、有重点地开展日常监管执法。今年以来,以非法建设危险化学品项目、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企业为重点进行了日常监管执法。对检查的13个市州6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均制作了执法文书,下达了整改指令,并向2个市政府下达督办令。
3、联合执法检查促进市、县安监部门监管执法能力提高。一是在执法检查中,充分发挥专家的示范作用,特别是通过专家对企业总体布局、厂房、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装置设备等条件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人员教育培训等管理状况进行分析、检查,帮助企业进行整改的现场演示,指导市、县安监人员进行检查;二是省局执法人员深入车间、班组认真仔细检查,依法依程序下达执法文书,向市、县安监人员通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并交流执法经验;三是在肯定基层执法工作的同时,严肃指出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市、县安监局做好计划执法工作。
(三)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通过安全监管检查,省局直接排查安全隐患500余项,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到位445项,其余均正在整改。如针对涟源市汇源焦化厂无围墙、煤气柜不符合要求等安全隐患,以省安委办名义向娄底市政府下达了督促整改的督办令,督促地方政府帮助企业进行整改后,三次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会诊,排查安全隐患,研究整改措施。经过一年的整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较大提升;对泸溪县金旭集团公司硫酸生产区重大安全隐患,提出了立即撤离人员、拆除宿食工棚、限期整改的意见,责成湘西州安监局督促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2、对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管道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治理。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危险化学品300多公里管道因历史原因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对此,我们一是挂牌督办,引起岳阳市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治理,二是向国家安监总局专题汇报,最终促成国家安监总局向中石化总部下达整改意见。目前,中石化总部已组织专家现场论证,制定整改方案,并计划分别安排1亿、6000万专项资金投入整改。
3、力推市、县安监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市、县安监局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实行动态监管。在省局的督办下,长沙市政府安排长沙曙光电子公司煤气柜安全间距不足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引导资金100万,长沙市安监局多次组织专家论证整改方案,指导企业整改。目前该重大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予以销号。湘潭县云湖桥催化剂厂氯气使用隐患整改到位。桂阳县三氧化二砷生产区域秩序混乱也通过工厂整合予以解决。
(四)狠抓“双基”,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今年以来,我们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和基础工作。
1、加强基层指导。一是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督促各地按照省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并有针对性对市、县安监部门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发挥专家作用,指导基层开展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2、开展教育培训。4月份全省危化品工作会议期间,专门聘请了化工工艺专家、自动化控制专家对与会代表进行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培训;10月份联合国家安监总局登记中心举办了一起安全标准化培训班;12月份会同人事培训处,举办两期危险化学品专题业务培训班,重点讲授危险化学品业务实践所需的知识和技巧。
3、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台帐。省局对全省危化品生产企业和省局发证的经营企业涉及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品种、储量及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并依照gb18218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台帐。台帐不但载明了重大危险源情况,而且对其它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物品品种、数量一并进行了登记。在省局台帐建立的基础上,各市、县安监局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并补充完善,及时更新。通过这种建立台帐的形式和由上而下、再由下返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摸清危险物品底数,有效督促市、县安监局加强监管,方便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
4、强化注销企业安全监管。到目前为止,省局公告注销19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了确保这部分注销企业停产、转产或退出到位,我们加强了日常调度,准确掌握企业动态。下半年化工行业回暖,为防止注销企业为追逐利益,匆忙重新开车、无证生产,专门开展了注销企业“回头看”行动,组织市、县安监局对190家注销企业逐一检查落实。
5、加强改制、收购、出租、租赁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把改制、收购、出租、租赁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防止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死角,有效防止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6、坚持“用事故防范事故”制度。全国其他地区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发生后如大连“7.16”火灾事故、南京“7.28”爆炸事故,我们第一时间收集事故情况,予以通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举一反三措施。省内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涉危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通报事故情况,汲取事故教训。
7、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协调危险化学品登记职能转接工作,下发了《关于加速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湘安监危化函﹝﹞69号),要求各地危化品业务部门组织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运用行政执法、安全许可等手段,强力支撑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开展。目前,全省应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全部进行登记,改变了原来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滞后的局面。
8、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把应急救援当成预防事故的最后一道关口,督促企业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并坚持专家救援、科学救援,及时处置紧急情况。3月5日凌晨,一台满装纯苯的罐装车在京珠高速公路倾倒,纯苯随时可能泄漏,接到报告后,我们携专家连夜紧急赶赴现场一线,开展事故救援。经过近十个小时的连续奋战,最终成功处置该起运输事故。11月份,组织省内三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参加中南五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演练,积累了经验。
(五)严格标准,确保安全许可质量
今年以来,共审批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3个,颁发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33个,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23个,对一批具备许可条件的企业作出了不予安全许可决定。
1、规范了受理、审查、审批程序。一是在年初要求企业申请、领证,中介机构不得代办、代领证,10月形成制度予以明确;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查申报资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安全许可须提交的资料清单进行了全面清理、重新公布,并要求安全评价报告全部改为胶状版,提高申报资料质量;三是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的疑问采取处室会商、集体决定的方式,谨慎处理;四是明确层层把关制度,规定各安全许可意见签署人职责和责任,提高安全许可质量。
2、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对首轮申请办证企业,我们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坚持专业对口专家现场核查,并创造性地将竣工验收审查和发证现场核查合并,既减少了发证审查环节,又监督了市州局验收工作,保证了验收许可质量;对换发证企业,要求县、市安监局对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核查,提出整改意见,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经安监部门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安全行政许可。
3、加强对委托下放安全许可的管理。按照一定比例对试点地区上报的换发安全许可证照企业进行抽查,督促试点地区安监部门严格、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4、调整了加油站换证审批程序。今年是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第三轮发证集中期,工作量大、时间紧。鉴于两大集团加油站经前两轮发证不断整改、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调整了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换发证程序,对安全条件未降低的加油站,经市、县安监局现场核查,可直接办理换证许可,既坚持属地监管,促进了市、县安监局与两大集团的联系,保证了换证质量,又节省了换证时间和费用,得到了基层安监部门、中石油、中石化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5、启动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试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稿已明确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为探索使用实施方法,在调研邵阳打火机生产企业安全状况后,委托邵阳市安监局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试点,并在全省明确对于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视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要定期对反应装置、储存设施、安全设施及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危化品储存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评价。
(六)主动出击,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成品油专项整治
1、对区域性、行业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湘西自治州近30家硫酸生产企业和岳阳市新建的15家陶瓷生产厂家的煤气项目“未批已建”的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对剧毒化学品五氧化二钒建设项目,在原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五氧化二钒非法建设项目并对怀化地区五氧化二矾非法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
2、开展成品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初会同商务、质监、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促各地政府和商务、安监等部门积极开展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下半年,组织全省商务、安监部门牵头交叉检查。分管局领导杨国庆还亲自带队对常德、益阳等市州专项整治效果进行了督查验收。各地高度重视,采取了上路巡查、部门联动、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究等手段,有效遏制了非法流动加油的蔓延,达到了预期效果。
3、规范阻隔防爆改造和撬装加油站的管理。一是5月下旬,通过实地考察,确定了三家阻隔防爆改造实施企业。二是针对撬装加油站大量涌现,规避监管的新情况,我们主动与省商务厅商议,共同制定了撬装站规划布点“三大原则”,明确撬装加油站应视同新建加油站管理。
4、规范高速公路加油站建设。针对高速公路加油站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等问题,专门致函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约谈省交通厅,通报相关情况,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七)强化督促,做好安全标准化、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工作
1、到目前为止,14家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全部完成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其他8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也完成达标考评,50家企业取得安全标准化达标证书。
一是督促去年已与省局签订了达标责任状的14家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和已与市州局签订达标责任状的130家企业,履行承诺,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加快实施安全标准化进程。二是督促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深入企业服务,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加大了考评行为的监督力度,组织专家进行抽查,确保了考评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三是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对常德、郴州等地区拟颁发达标证书企业进行复查,暂缓一批企业达标颁证。
2、今年以来,我们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推进自动化改造。目前,我省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110家生产企业,39家已通过自动化改造确认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其余均已在制定改造方案。
(八)紧密配合,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一起抓,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检查。一是利用掌握、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优势,严格落实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并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填报统计汇总。二是在基层安监部门迟迟不能填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填报系统的情况下,省局采取“倒推”方法,直接掌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相关数据,并一对一通报当地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求及时填报、更新,极大触动了基层安监部门。三是11月联合省公安厅对市、市、县禁毒工作、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督导,并积极争取禁毒资金。四是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省禁毒委部署的各项工作。
(九)团结协作,加强处室自身建设
1、年初新组建的危化处,面临工作不熟悉,业务不专等诸多困难,加强了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对危化品工作做到了“家底清、数据明,思路清”。
2、我们克服人少事多困难,加强调研,清理基本数据,虚心请教,相互帮助。全处上下团结协作、迎难而上,严格遵守省局执法五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制度,积极践行“我是一名共产党员”的承诺,踊跃参加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按质完成兄弟处室交办的任务,并及时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麻痹松懈思想仍然存在。大家认为危险化学品不出事故,好管,压力轻,从企业到中介机构,甚至各级监管人员普遍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
(二)冶金、轻工等涉及危化品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医药行业如何监管,尚未探索出最佳办法。
(三)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力度不够,与其他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联系少、互动少,未按照年初计划会同质监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管道专项检查行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三、明年工作计划
年,我们将以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线,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战略,以危险化学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为重点,强化日常安全监管,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新]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即将颁布的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规章、标准
1、组织学习《指导意见》和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标准,促使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高度重视危化品安全工作。
2、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新修订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特别要总结我省实施使用许可试点的做法,形成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管。
3、督促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即将颁布的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规章、标准。
4、研究制定化工、医药行业及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
(二)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提高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调整幅度大,很多监管人员不是化工专业毕业,也未从事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工作受到制约,提高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迫在眉睫。明年,我们将督促各地结合辖区内危化品企业特点,切实抓好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的培训,同时组织化工专家、执法专家深入现场,采取集中指导、现场示范的方式,对各市州安监局、重点县市区安监局危化品安监人员进行培训。
2、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动态监管力度。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管理,及时掌握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物品的品种、储量等动态数据,并制定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等强制性管理制度,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
3、加强危险化学品专家队伍建设。注重吸收有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年富力强的专家进入危险化学品专家库,在危化品领域按行业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发挥专家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指导作用。
(三)加大计划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认真总结年计划执法工作,协助执法总队编制好今年度危险化学品执法计划,确保计划执法有重点、有针对性、有效果。
2、立案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问题突出、屡教不改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维护安监执法的权威。
3、督促市、县安监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执法计划,并认真落实,确保省、市、县三级危化品的执法检查全覆盖。
4、督促各级安监部门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安全隐患台帐,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采取有效措施,监督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争在操作岗位第一时间消除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6、挂牌督办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隐患,并进一步跟踪落实以往挂牌督办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确保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推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
1、提请省政府尽快出台《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争取领导支持成立省人民政府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协调小组。
2、做好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协调、管理调度工作,及时汇报、通报相关情况。
3、推动市州政府加大防治力度,建立联系点制度,选择重点城市作为省直单位联系点。
(五)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1、在合成氨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力争一年内全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实现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
2、对液氯生产、储存、使用装置设施泄漏点开展专项整治,推广化工集团液氯处置经验,全面提升氯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继续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
4、推广岳阳壳牌、宜化的压力容器、管道检测检验做法,会同质监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专项治理。
5、开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配备、使用和演练情况专项检查。
(六)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行为
1、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积极处理前设立企业未办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遗留问题。
2、加大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的查处力度,并会同工商部门查处从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购置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3、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
(七)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
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检查评比、支持政策等综合措施,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完善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办法。
2、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咨询、考评机构建设并严格监管,明确咨询、考评机构条件和责任,督促其真真正正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公平、公正开展安全标准化考评,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让安全标准化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开展。
(八)严格标准,做好安全许可工作
1、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安全许可,提高准入门槛,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许可证照预报、处置制度,对即将到期的企业进行集中公告,督促其及时换证,对逾期未换证的,要依法处罚。
3、在试生产备案中,加强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管理。
(九)扎实抓好日常监管工作
1、继续推进危险化工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在限定时期内未完成改造工程验收的企业,采取停产措施。
2、加强注销企业跟踪监管工作,防止死灰复燃、无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
3、加强对化工医药企业的安全监管,切实履行安监部门的职责。
4、加强危化品设计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监管,提高安全中介服务质量。
5、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危险化学品登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十)加强处室建设
1、加强学习。与时具进、加强政治理论和危险化学品业务学习,提高监管工作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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